智索通小编从财政部官网了解到,重大利好!国家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贸易机制逐步完善、国际物流网络持续疏通,我国跨境电商渠道加快拓宽,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通过这一渠道实现“买全球、卖全球”。业内人士分析,部分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可能会滞销或者退换货,其中的多数商品被企业在海外以促销、转卖或销毁等方式处理,但仍有少量需退运进境。此项政策的推出使跨境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商模式下的出口退运成为可能,尤其在一定程度上为高货值商品的海外备货解除了后顾之忧。近年来,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财政部出台了多项举措。2022年2月,财政部等八部门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增加了滑雪用具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新增商品一经上线就受到消费者青睐。同时,调整了清单备注的部分监管要求,与相关国际公约、进口管理办法更好衔接,更加方便相关商品进口。该《公告》覆盖了跨境电商相关的所有四种出口报关方式,但是不适合用0110方式出口的海外仓货物,所以这将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更多采用9810项下出口方式出口备货海外仓的货物,以实现未来可能的退运报关环节。以中美航线为例,扣除往返海运及报关环节大约占用60天,意味商品在海外仓储4个月之后就要决定退运,否则将错过退运规定的期限。但是4个月让企业很难作出滞销退运的判断。所以目前更适用存在问题被退回的商品,而且一般是高货值商品。一项几十年不变的海关制度因为跨境电商做了实质性的调整,为彻底打通跨境电商“逆向物流”破除了最后的障碍,见证了跨境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的影响力,体现了政府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是行业合规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作为行业从业者更要珍惜,合理、合规享受制度带来的便利。